均安镇鹤峰豸浦工业区清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浏览数:104次
均安镇鹤峰豸浦工业区清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
招标项目的开标工作已经结束,评标小组按竞价文件规定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,现按有关规定将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情况进行公示,公示期从2021年6月11日至2021年6月14日止,具体情况如下:
1. 评标办法:价高者得定标法 ;评分情况:无。 2. 业绩情况:无。 3. 废标情况:经评标小组评审,有 0 家投标人的竞价报价文件被评为废标,本项目没有废标情况。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》第五十四条、第六十条规定,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,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。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。作出答复前,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,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,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。 异议受理部门(招标人):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豸浦股份合作经济社 招标人: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豸浦股份合作经济社 日期:2021年6月11日
注: 1.异议的提出和受理:如对本公示有异议,请在公示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意见。反映意见人是法人的,意见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;其他组织或个人的,意见书必须其主要负责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,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。 2.投诉的提出和受理:如对招标人答复有异议,请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,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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